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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合格评估评建工作专项整改指导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评建办 发布日期:2023-08-24

关于开展合格评估评建工作专项整改

指导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按照教育部统一安排,202310月10日将接受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为迎接合格评估专家进校考察扎实推进正式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评建工作取得实效,结合学院工作落实年任务,学院决定开展合格评估评建工作专项整改指导工作,现将相关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改指导时间

2023年8月26日(周六)——8月27日(周日)

二、指导专家

广东金融学院副院长 范忠宝教授

哈尔滨音乐学院教学督导组组长 王立和教授

三、参加人员

学院分管领导,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相关单位联络员

四、工作要求

(一)检查指导集体考察线路准备情况

1.时间:8月26日(星期六)8:30-10:00。

2.地点:校内各考察点。

3.参加人:学院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后勤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团委、图书馆负责人及相关人员,钢琴系、管弦系、民乐系、作曲系、艺术学系主任、副主任、讲解员、相关师生;联络员及考察相关人员。

4.考察线路图见《评估专家校内考察方案(第三稿)》(附件)。

(二)检查指导案头材料和14项材料、支撑材料准备情况

1.时间:8月26日(星期六)10:00-11:30。

2.地点:A520会议室

3.参加人:学院分管领导,负责专家案头材料和教育部14项材料、支撑材料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材料员。

(三)检查指导接机、住宿、用餐、联络员工作等接待环节

1.时间:8月26日(星期六)14:00-15:30。

2.地点:A520会议室。

3.参加人:学院分管领导,负责专家接机、住宿、用餐、联络员工作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材料员

(四)检查指导重点部门关键数据准备情况

1.时间:8月26日(星期六)15:30-16:30。

2.地点:A520会议室。

3.参加人:学院分管领导,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图书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材料员。

(五)培训联络员

1.时间:8月27日(星期日)8:30-9:30。

2.地点:A520会议室。

3.参加人:学院分管领导,全体联络员、评建办工作人员。

(六)检查指导二级单位访谈汇报准备情况(含PPT汇报)

1.时间:8月27日(星期日)9:30-12:00。

2.地点:A520会议室。

3.参加人:学院分管领导,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4.请各单位负责人于8月24日下班前将本单位汇报PPT(不超过8分钟)发送至评建办张博宇。

(七)检查指导自评报告、校长报告、状态数据分析

1.时间:8月27日(星期日)14:00-15:00

2.地点:A520会议室

3.参加人:学院分管领导,人事处、学生处、财务处、后勤资产管理处、教务处、图书馆、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材料员

 

附件:评估专家校内考察方案(第三稿)  

 

 

 

                                    评建办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