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评建专项工作组:
为扎实推进我院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根据《哈尔滨音乐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切实做好自评估相关工作,推进各专项组、各教学单位自评自建阶段工作进程,结合近期工作安排,学院决定召开合格评估自评估布置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3年3月22日(周三)10:30
二、会议地点
主楼A419
三、参会人员
学院分管领导,党政办公室、教务处、科研处(艺术实践处)、研究生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人事处、宣传统战部(教师工作部)、后勤资产管理处、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财务处、学生处、团委负责人及本部门材料员,各党总支书记、各教学单位主任、副主任及本单位材料员。
哈尔滨音乐学院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