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合格评估迎评促建工作,查找不足,积极整改,根据《哈尔滨音乐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和《哈尔滨音乐学院关于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估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学校定于4月中旬开展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的教学单位自评估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评估考察内容
合格评估自评估专家组按照正式评估工作流程进行模拟,主要包括专家组预备会、评估见面会、专家考察(听课看课、查阅教学文档)、考察意见反馈会等环节。
二、自评估考察流程
(一)专家组考察前工作内容
专家提前审读各系自评报告,并填写《专家考察前审读材料意见表》)。
(二)专家组现场考察工作内容
现场考察主要包括以下形式和环节:
1.专家组预备会。当日8:40-8:50,专家组交流考察前对各教学单位自评报告等材料的审读意见,对每名专家考察任务进行分工。
参加人员:专家组成员。
2.专家组见面会。当日8:50-9:15,组织召开专家见面会,对各教学单位考察工作情况进行说明,听取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汇报(以汇报自评报告为重点)。
参加人员:专家组成员;带队校领导,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3.专家考察。考察方式及时间安排为:
(1)当日上午9:15-10:00,查阅教学档案。
调阅毕业论文和试卷。专家组将调阅2022届全部本科毕业论文,每位专家至少调阅3份2022届毕业音乐会视频及纸质考核存档材料,至少3门课程的试卷或考核材料(2022年3月以来)。
查阅教学档案、支撑材料。重点包括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教学大纲、抽调教案、教研室活动情况记录等,《教学档案检查表》(附件1)。考察期间,随时就有关问题进行材料的查证。
(2)当日10:00-10:30,听课看课。
听课或看课的方式、时间由专家确定掌握,既可以听一节课,也可以几分钟随堂观摩,还可以对课堂教学进行巡视。
4.考察意见反馈会。当日10:30-11:30,专家组召开意见反馈会,专家组组长及每位专家对评估情况进行通报反馈,对各单位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进行交流与讨论。
参加人员:带队校领导,专家组成员,各教学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教研室主任。
三、各教学单位准备工作内容
根据专家工作流程安排,请各教学单位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具体如下:
(一)PPT汇报
专家考察期间,由各教学单位负责人汇报建院以来本单位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情况,主要围绕自评报告汇报,包括:本专业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的理念、模式、举措,人才培养成效和特色等。汇报内容要体现历史感、方向感、成就感、未来感。汇报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请将本单位《自评报告》于专家考察前2天将电子稿发送至评建办。
(二)教学相关材料考察
各教学单位要将本学期教材、教学大纲、教研室活动情况记录、教学成果等教学材料摆放整齐,便于专家翻阅查看。安排专人做好讲解工作。
(三)听课看课
根据当周课表,做好课程信息确认工作。要求教师上课时带齐“教学大纲、教材(曲谱)、教案、学生名册(便于查看平时成绩记录)”等四类教学基本文件。考察期间,请各教学单位要求教师多准备3份当节课的教案,供专家听课时使用。原则上不得调换课程、教师、教室,特殊情况必须及时履行调串课手续。
(四)资料调阅
各教学单位要认真检查毕业论文、期末考试试卷及其他教学档案的归档情况,教学材料类别及试卷目录见《教学档案检查表》(附件1)、《近两学期试卷册目录》(附件2)。根据专家确定的调阅资料清单,委派专人负责,提前放到会议室。
(五)氛围营造
做好办公室、会议室、教师工作室、琴房等场所的卫生保洁以及各类设备的保养维护等工作,营造迎评促建工作氛围,展现各教学单位本科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成绩特色,展现师生的良好精神面貌。
四、相关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准备要求
1.各教学单位负责人要召开任务布置会进行传达学习,熟悉自评估考察工作任务,对本单位和本组人员进行培训,并制定本单位落实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
2.自评估期间,所有教职工随时做好专家组调阅各种材料的一切准备工作,确保调阅材料随调随到。
3.各教学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教育,加强教风、学风建设,坚决杜绝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睡觉、说话、玩手机和带早餐进教室现象。上课的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课程授课计划表进行,工作人员认真履行职责,保证通讯工具通畅,不得出现离岗现象。
4.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将自评估作为预评估前的一次预演,做好相关工作准备,细化工作安排,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将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
(二)自评估工作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自评估各组联系人见《合格评估自评估考察日程安排表》(见附件3),评建办联系电话:58597695。
附件:1.教学档案检查表
2.近两学期试卷册目录
3.合格评估自评估考察日程安排表
评建办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