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人才培养成果展览活动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按照《哈尔滨音乐学院迎接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实施方案(试行)》文件要求,为全面迎接我校合格评估,充分展示我院建院以来人才培养取得的丰硕成果,学院将于2023年6月-10月举办建院以来人才培养成果展览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时间和地点
(一)展览时间:2023年6月-10月
(二)展览地点:先后在主楼大厅、东西实训楼巡展。
二、参展内容
本次人才培养成果展览主要包括“各单位人才培养概况、教师团队与教学成果、科研与艺术实践成果、办学特色成果(音乐课程思政、中俄合作育人特色等)”等四个模块,充分融入我院中俄合作培养特色成果。以视频、图片等交互式展出方式,总结成果,凝炼特色,充分展示建院以来人才培养成果。
三、参展内容要求
为确保展览活动顺利举办,请各教学单位结合本单位人才培养实际情况,对照四个模块展示内容提供育人成果。展示形式包括:各类图片、视频和文字说明材料。展示要求:
1.单张图片不小于3MB,图片格式为JPGE格式,图片清晰无水印,每张图片应有不超过20字的图片注释(时间、活动内容等)。要求“各单位人才培养概况、教师团队与教学成果、科研与艺术实践成果、办学特色成果”每一模块文字说明材料的字数为300-500字,代表性图片不少于10张。
2.成果视频为MP4格式,不超过1G。为视频成果配备100-200字说明(成果形成时间、参与人、成果简介等),为制作学校教学成果宣传片提供素材。
3.请将成果图片、视频和文字说明材料于5月23(周二)日之前,将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496954747@qq.com,联系人:评建办齐道喜,联系电话:0451-58597695。
评建办
2023年5月4日